2021-04-28
5649
經常有小伙伴評論問我們,如果物流公司沒有按規定的時間發貨,但是延誤的時間造成了一定的損失,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物流公司是否需要賠償?
之前多次強調過,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一定要寫清楚,不能有歧義或者意思不明確,因為當貨物遇到任何問題,首先要考慮合同內容,其次才是相關法律。
他把生鮮食品交給物流公司托運,并簽訂合同:“如果物流公司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發貨,那么所有損失將由物流公司承擔。”到約定的時間,貨物沒有及時送達,延誤兩天之內,新鮮的食物已經完全腐爛,因為保鮮工作沒有做好。根據合同,物流公司應賠償損失。
那么,簽合同的時候沒寫下來怎么辦?根據相關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途中的貨物毀損、滅失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貨物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滅失等客觀因素,或者是托運人和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總之是物流方負責,但賠償金額必須根據客戶提交的損失證明確定。同樣的情況下,如果物流公司能夠證明這個錯誤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可能不承擔賠償責任。
從發貨到發貨,再到收貨,合同是任何問題的標準,其次是相關法律。因此,在將貨物委托給物流公司之前,每個人都必須了解合同的內容,并與物流公司他們需要的服務簽訂合同。事情發生的時候很容易出現更多的問題。
因為物流公司延誤造成的損失物流公司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相關信息暫時介紹這么多了,更多有關物流公司的相關信息可以關注安陽通利貨運官網:http://m.gcmedical.cn/